和平法院2021年腾房“首案”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2021年伊始,和平区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涉及风貌建筑的腾房案件,打响该院2021年强制执行“第一枪”。
涉案房屋位于五大道内,属于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返还涉案房屋并支付相应款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相应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和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相应义务,也不到法院配合询问,在张贴腾房公告后仍拒不腾房,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
在腾房现场,被执行人多次进行言语恐吓,试图阻挠执行,执行法官充分释法说理,向其讲明了妨碍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最终同意配合腾房,交付申请人收回。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ftssap05393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