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银行承接本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的报名公告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要求,计划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能够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
5.具有或正在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6.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
二、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时前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养老服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电邮至285908413@qq.com。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021-23111670
三、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确定可以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通过上海市民政局官网、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41031/86d34b0a849d4ba6b2cb3cb433f97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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