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4〕第35号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 | 登记证号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 注销时间 |
上海大爱商务咨询服务中心 | 52310000583406415M | 汪婉芬 | 平凉路1055号B-4室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2024-07-04 |
上海浦江智慧城市环保公益发展中心 | 52310000310584187C | 肖羽 | 清河湾路819弄17号1715室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4-08-02 |
上海张江科技创新国际人才研究院 | 52310000MJ49254210 | 毛军权 | 虹漕南路188号202室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24-08-05 |
上海一麦日本人补习中心 | 52310000674571328E | 福村政志 | 锦延路168号2楼2室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2024-09-14 |
上海锦江国际理诺士酒店管理专修学院 | 52310000762635889H | 张伟 | 海思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2024-09-19 |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41029/a29d7ce8449f4838ba7419ed420516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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