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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十一”假期网络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十一”国庆长假将至,不少消费者会选择在网络上进行购物,享受假期带来的悠闲与便利。然而,网络消费虽然便捷,但也存在着不少风险和陷阱。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消费。

  在假期期间,各大电商平台和网店往往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如打折、满减、赠品等。消费者在面对这些诱人的优惠时,应保持理性,仔细辨别宣传信息的真实性。对于过于夸张或模糊的宣传语,如“全网最低价”“限时抢购”等,要提高警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另外,网络购物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应确保使用平台提供的官方支付渠道,避免私下交易或点击不明链接进行支付,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在购买商品前,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价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于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更应关注其安全性和合规性。要注意阅读商品评价,了解其他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以便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此外,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泄露给不可信的第三方。对于要求提供个人敏感信息的网站或应用,应仔细甄别其真实性和安全性。警惕各种网络诈骗手段,如冒充客服、虚假退款等,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诱导和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包括订单信息、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佳等情况,消费者应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电商平台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还可拨打卖家所在地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msfw/system/2024/09/27/0300546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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