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局 省精神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出版印刷发行领域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办:
根据《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宣通〔2022〕2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铸牢出版印刷发行领域安全防线,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功能作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决定在全省出版印刷发行领域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出版印刷发行领域
1.坚决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和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全面排查、坚决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出版、印刷、发行的各类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超许可有效期、超许可经营范围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年检)的行为。
2.突出抓好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
督促出版、印刷、发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情况。印刷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还要重点检查纸张、油墨、胶水、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是否规范堆放保存;废旧原辅材料,尤其是含有化学品成分的废旧原辅材料是否规范堆放保存和处理;印刷设备(含印前、印中、印后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生产现场物品堆放是否规范有序。发行企业要重点检查出版物堆放是否规范有序;是否预留足够的人员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3.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督查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阵地管理等情况,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屏障。
出版单位重点检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情况,重大选题备案情况和所办新媒体管理情况。
印刷企业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落实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简称“五项制度”)的情况;印刷的在印品、印成品是否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
发行企业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查验并保存出版物供货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文档),是否按照要求妥善保管进销货清单;在售出版物是否含有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是否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是否含有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要求,突出教育和服务功能,体现红色阵地属性,全域化铺开、标准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1.建实建强文明实践场所
检查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办公场所、服务群众区域、形象标、上墙明示内容、工作动态、安全提示等是否科学完备。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是否围绕“五大平台”体系建设,分别设置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安全防护专栏,并免费对群众开放。
2.建立体系完备的文明实践工作队伍
检查县级党委书记是否任县级中心主任并督导安全工作,县级党委宣传部部长是否任县级中心办公室主任并亲自抓安全工作落实。是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队伍并承担相应安全工作职责。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实践活动
检查是否通过院坝会、田坎会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对象化、分众化进行宣讲。是否组织群众学习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是否面向广大群众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泛组织“永远跟党走”“强国复兴有我”“我眼中的这十年”等群众性主题活动,是否进行安全知识讲授。
4.设计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项目
是否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普及安全知识,设计具有引领作用,县级中心统一组织开展的主题志愿服务项目。
是否围绕教育、文化、科技、医疗、法律、健身、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设计普惠性志愿服务项目。
是否聚焦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设计内容各异、需要专门配送的特惠性志愿服务项目。
5.建立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保障机制
县级党委是否制定《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是否形成县级党委书记负责、宣传部部长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县级财政是否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经费。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自即日起,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动员部署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全面系统开展“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实防范化解责任,强化防范化解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月30日前,各图书出版单位和省直部门主管主办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各市(州)新闻出版局要将本辖区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印刷发行企业自查自纠和排查情况报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和印刷发行处;各市(州)精神文明办要将本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自查自纠和排查情况报省委宣传部文明实践处。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各市(州)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办要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和线索,会同应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业集中打击,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管理。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精神文明办)将由分管部领导率队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现场进行抽查。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市(州)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办要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本地出版印刷发行领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全方位提升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树牢“两个至上”,统筹好“两件大事”,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的思想倾向,时刻绷紧防风险、保稳定这根弦,严而又严、紧而又紧地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共同维护全省大局安全稳定。
(二)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始终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把发展作为安全的保障,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也不能只讲安全不顾发展。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推动出版印刷发行行业高质量发展,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充分关注企业的合理诉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三)注意工作方法。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办)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应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要聚焦突出问题,明责任、重研判,强管理、善斗争,开创思想引领与行业治理相促进、意识形态管理与行政执法相统一的监管新局面,守好守牢出版印刷发行阵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防风险的责任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真正抓具体、抓深入。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省新闻出版局或省精神文明办。
联系人:版权管理和印刷发行处,胡飞,0851-85813402
出版处,庾闽,0851-85821438
文明实践处,杨斌,0851-85892869
省新闻出版局 省精神文明办
2022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xwcbj.gov.cn/zwgk/tzgs/202204/t20220412_73323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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