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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案说法推进“重法”“依法”“用法”---晋城5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民告官”案庭审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11月5日9时,由阳城县法院审理的晋城市城区某超市不服被告城区市场监管局、被告晋城市人民政府商标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石云峰,市中院代院长张建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世荣,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司法局局长共5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实时直播。

  该案系商标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原告城区某超市因销售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生产的“老白汾”“竹叶青”白酒,被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对其作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城区某超市不服,向晋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维持处罚决定后,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不予支持原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晋城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傅彦虎主持召开了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座谈会。座谈会上,石云峰从“重法”“依法”“用法”三个层面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强化“重法”的法治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性,真正把法治理念深植心底。要强化“依法”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底线思维,要坚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把法治底线牢牢守好。要强化“用法”的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最好的工作方式,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司法机关作用,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真正把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用好用足。

  近年来,晋城市始终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变法庭为讲堂,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亲身感受司法过程、体会法律运用,切实树牢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晋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jj/yasf/672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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