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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儿媳打官司 争夺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近日,津南区法院民一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公婆和“前儿媳”之间因孩子抚养问题引发的纠纷。从“水火难容”到冰释前嫌,从激烈争吵到握手言和,这场“爱之争”在法官的努力下被成功化解。

  张丽(化名)和李强(化名)结婚多年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父亲李强抚养,母亲张丽不用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因孩子自小就由爷爷奶奶带大,在二人离婚之后,两位老人对孩子的感情愈加深厚。

  今年年初,李强突然因病去世,留下了12岁的孩子和两位年逾七十的老人。李强去世后,孩子成了两位老人唯一的精神寄托。

  张丽得知前夫李强去世后,从身为母亲的角度出发,认为不能让孩子没了父亲又缺失母爱,于是决定把孩子带回自己身边抚养照顾。张丽的想法遭到了两位老人的反对,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张丽一纸诉状将孩子的爷爷、奶奶诉至法院,请求将孩子交由其抚养。

  法官荣月坤接手案件后,认为该案具有家事案件的典型特点,即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双方矛盾很深,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实质化解矛盾,后期执行的难度也很大。在与庭长及家事审判团队成员讨论后,荣月坤决定先进行调解。

  孩子的母亲要把孩子带走抚养,而老人在儿子去世后只剩下了孙子这一精神寄托,如何在双方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法官先是全面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心理预期、生活状态等,随后又单独询问了孩子的想法,最后把双方叫到一起,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做最后的调解工作。

  对于孩子母亲,法官从孩子的意愿出发,表明如果强行判决,让孩子跟着她生活,未必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对于两位老人,法官向其释明,孩子虽然目前由其抚养,但不能剥夺孩子母亲的抚养权利。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

  “我到法院起诉并不是要把孩子从爷爷奶奶的手中无情夺走,只是作为一个母亲,基于自己对孩子的爱所做的努力。我不想孩子失去了父亲又缺失母爱,只要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能做最大的让步……”张丽说道。

  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孩子的爷爷奶奶也更加明白,张丽才是孩子的监护人,而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能缺失母爱。在得知张丽的真实想法后,两位老人也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约定,孩子仍然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张丽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可以随时探望或带走孩子,双方共同努力把孩子抚养成人。张丽撤回起诉,矛盾得到顺利解决,本已形同陌路的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调解工作最难也最重要的,就是从双方当事人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中找到平衡点。就像是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两根水管,通过法官的工作把它们拉到一起接好,水流通畅了,矛盾也就化解了。”调解成功后,荣月坤感慨地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iznezxs9699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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