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四、五批项目及第一批部分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知识产权局 市教委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高等学校)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平台类)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科研院所)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展示平台)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质押服务)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培育运营中心)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项计划专项资金第四、五批项目及第一批部分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第四批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科研院所)承担单位共10家。(详见附件1)
(二)第五批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展示平台、质押服务、培育运营中心)承担单位共8家。(详见附件1)
(三)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金融服务)承担单位(中知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高等学校)承担单位(天津大学)。(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自查总结
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合同书任务指标进行总结,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初审
市知识产权局受理验收材料后,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接收材料。
(三)专家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开展专家验收评审,对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及收回
市知识产权局向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拨付项目尾款,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无法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三、材料要求
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结项书》;
2.工作总结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报告提纲可参考附件2;
3.项目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1、2、3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一式5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五、时间要求
1.各结项单位即日起开展结项验收工作。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纸质材料5份及电子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结项验收纸质材料提交至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普天创新园2号楼,联系电话:022-23039860)。
3.电子版报送要求。结项验收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zlzyzxjh@126.com,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请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结项验收总结报告的word格式版本。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张相凯 郑彦兴 联系电话:022-23039887)
原文链接:https://zscq.tj.gov.cn/zwxx/tzgg/202410/t20241030_6766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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