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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天津市养老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7日,党组巡察组对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和天津市养老院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12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推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一、在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殡葬领域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上级批示指示精神不扎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以集中学习、知识答卷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制定了《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大力宣传“永生缘”品牌,加快发展节地生态型墓区。二是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思路不清晰”问题,组织学习《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了中心三年发展规划;引进新树种,提高树木成活率,优化园区整体环境;加强“送亲人 找民政”“96456”品牌宣传,制定了《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公众号上增加网上祭扫功能。三是针对“落实民政‘三基’重要职责,推进殡仪墓地服务强固基础有不足”问题,强化内部管理,梳理业务办理、信访反馈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做好业务办理解释和接待服务工作。四是针对“化解防范风险意识不足,重大安全工作有漏洞”问题,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完善了《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网络邮箱和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库房管理制度》《墓区巡视制度》,完善骨灰存放流程,强化安全工作管理。

  二、在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压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支部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二是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欠缺”问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警示教育9次,认真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三是针对“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细化了内控制度,加强工作审核;组织综合业务科开展税务知识培训,准确掌握税务相关政策。四是针对“作风建设用力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党小组开展“如何严谨学风,务实作风,更好地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专题讨论,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测量、造册,合理安排房屋使用;加强对职工及外协单位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出台管理处罚细则,对违规现象进行通报,具体工作人员追加处罚。

  三、在解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支部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实务手册》专题学习,提升党务工作专业能力;认真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党小组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党小组工作职责;二是针对“干部队伍管理有差距”问题,结合实际研究用人计划,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学习人员聘用相关政策,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修订《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暂行规定》,核实相关证件,签订承诺书,完善备案台账;三是针对“组织功能发挥有差距”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以及推荐选举等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加强党员培训、“三会一课”、思想汇报、学习交流等党内政治生活。

  四、在解决“整治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抓实抓细问题整改清零见底韧劲不足”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党支部对整改工作站位不够高”问题,严格落实支部议事规则,确保程序严谨规范;加强园区安全排查,及时推进危房危墙修复和拆除,防范事故发生。二是针对“党支部监督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不力”问题,积极推进回民公墓扩建工作,目前,一墓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已基本竣工,项目(二期)已启动;为方便群众了解服务合同费用明细,在墓位合同上加盖“后附价格项目明细”作为提示,保证群众权益。

   

  天津市养老院党支部:

  天津市养老院党支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中期推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在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到位”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支委会“第一议题”落实11次;制定了《党员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及《党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对药品采购供货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整体采购流程体现公开透明原则。二是针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政策举措主动性不强”问题,班子成员以“凝聚发展合力,助力养老服务长远发展”为主题,对开展好全年工作进行了交流;组织开展了职工大讨论活动,增强担当作为和为老服务意识。三是针对“发挥党支部把关定向作用不明显”问题,制定了《天津市养老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手册(试行)》《护工管理规定》《皮肤管理小组工作办法》,对劳务派遣护理人员加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用工,自3月份起对第三方护理公司的保姆进行收编管理;制定了《库存药品盘点制度》《药品报废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四是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问题,研究《天津市养老院健康养老体系实施方案(暂行)》,明确组织构架、职责、具体实施措施;总结2024年上半年院五大特色服务开展情况,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社工部录制了《穴位拍打操》《手指操》《毛巾操》等健身视频,临床科室根据老人情况开展健康宣教、防诈宣传、消防知识学习,组织半失能老人到户外活动、室内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五是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问题,党支部部署、研判意识形态工作7次;定期讨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部署和实施;加装了网络安全设备网闸和网关。结合维保和第三方检查机制,全面强化风险管理和安全治理。

  二、在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及政工科负责人专题学习《天津市养老院党支部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支委会工作;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及廉政党课;完成了中层续聘工作、选拔任用了6名科级领导干部。二是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实”问题,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听取监督员在具体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对离津、出国(境)申请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针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不深入”问题,纪检委员在支委会上加强廉政督促提醒;建立了采购合同台账,明确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三、在解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方面的整改。一是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并交流了成果;组织开展了“到听力中心交流学习”、“护理科长培训月”、“打造科室能量墙,构建桥梁办实事”等活动,提升了中层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针对“抓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问题,制定《关于干部培养、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及时召开会议进一步实施推进;成立了天津市养老院工作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岗位聘任工作的严格把关。三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班子成员召开了“落实好党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培训,熟悉掌握对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于“七一”前后为分管科室讲党课;加强党建引领“九防”工作,开展“九防”内容情境应急演练及“九防”技能比武,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在解决“落实巡察整改整治任务不彻底”问题方面的整改。党支部书记与纪检委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督促纪检委员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修订了《药品、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管理规定》《养护三科特困人员零用金管理制度(2024版)》《养护三科特困人员零用金监管制度(2024版)》等制度;养护三科每月做好购买计划,根据季节为老人购买四季衣服、鞋袜、床品被褥等生活用品,购置保障失能老人护理器具,每月为老人定制生日蛋糕、零食等食品,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原文链接:https://mz.tj.gov.cn/XWZX289/TZGG8519/202410/t20241029_6764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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