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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四举措强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一是健全完善服务制度。印发《滁州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家庭赡养协议签订、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构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滁州市2024年度新增失能低保老年人集中供养43人,累计入住231人,已完成2400户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探索“喘息服务”新途径,为切实缓解老年人家属在长期疲惫照料和精神压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试点街道区域内的7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65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不少于15天的“喘息服务”试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活动,对辖区内老人开展探视走访、心理慰藉等老年群体提供实际帮助,共探视走访老年人14余万人次。

  二是强化养老设施建设。实施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发展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市、县、乡镇和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格局,重点向城郊结合部、农村薄弱地区倾斜扶持。全市933个村建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2.7%。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90个村养老服务站建设,村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48.7%。对运营好的社区(村)养老服务站,考评合格后给予2—3万元补贴;具备助餐功能且正常运营的,适当增加补贴。两年来全市累计安排奖补资金379万元。全年拟新建52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重点保障低保、高龄独居、失能困难、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对21所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改造升级,助力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引入品牌化、连锁化、群众评价高的优质养老服务品牌资源进乡入村,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严格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持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提高床位入住率。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现运营补贴标准与等级评定相挂钩,持续完善市县(区)养老信息平台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开展代养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

  四是开展农村互助养老。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依托村居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发展以志愿服务、邻里互助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新模式,着力破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建立农村老年人档案,全程记录互助服务。发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依托村老年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采取定期上门、预约服务、日常巡访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保洁、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sxdt/122478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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