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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政发〔202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由省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省《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九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空气质量改善主要目标设定为: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重点任务。重点围绕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整治扬尘面源污染、强化多污染物治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支撑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制定了26条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部分保障措施。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要求各地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全民共治。

  三、制定《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承接国家方案。对照国家《行动计划》逐条研提我省具体落实措施,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确保国家方案得到全面高效落实。二是立足河北突出特色。综合考虑“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功能定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等要求,明确我省当前需加快推进的重点工作,更加体现河北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特点。三是系统安排重点工作。围绕确保完成到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实化重点工作。在治本攻坚方面,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实现源头减排,夯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在常态管控方面,强化对重点区域、领域、时段的协同防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相关政策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50679b44-048c-4322-8ebb-988337c07c46/202404/26/eada0a05-ac8d-40cb-aa89-59e58de14a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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