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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京人社能字〔2023〕16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切实排查纠治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切实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精准有效提升排查整治质量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置、把风险当灾难应对”,充分利用“企安安”系统,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立行立改,下大力气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技工院校

  1.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工作预案、工作措施等。杜绝校园贷、诈骗、私藏管制刀具或毒品等,依法依规保障学生权益。

  2.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常态化组织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地震、防爆演练,增加反欺凌教育,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3.道路交通安全。联合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交通设施,维护通行环境;着力整治师生员工驾驶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超员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规范车辆在校园内行驶与泊车的地点、时段及行车速度,杜绝校园交通事故。

  4.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加强对辐射、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全面、重点排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炸易腐蚀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的风险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加强校园内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坚决整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严查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行为。

  6.燃气安全。全面排查校内餐饮公共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查校内临时板房、施工影响燃气管道的风险隐患。

  7.消防安全。强化各类校舍消防安全管理,按要求设置和管理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杜绝电力线路老化、私接乱搭电线、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

  8.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整治学生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玩耍等不安全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和临近居住点风险水域的排查。

  9.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经营场所功能布局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规范,设施设备是否定期使用、维修和养护,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否得当。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0.学生实习安全,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认真履行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按“无协议不实习”、1个“严禁”、27个“不得”底线和红线强化学生实习管理。将实习教育、实习管理、实习保障、实习安全、实习报备等制度贯穿实习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跟踪、有落实,保障实习工作规范有序。

  11.学生心理健康。要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机构及其工作制度,加强心理教师师资力量建设,联合家庭、社会形成关爱合力,及时对学生因心理等方面引起的不良倾向进行干预和引导。

  12.监管校企合作项目。要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审批和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健全日常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发生新的违规收费行为,消除合作办学不规范等风险隐患。

  (二)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

  1.场地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健全完善培训场所和评价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要定期检查、及时整修、消除隐患,对无法达到安全标准的自有危旧房屋要坚决按规定拆除。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规范车辆在场地内行驶与泊车的地点、时段及行车速度,杜绝交通事故。

  2.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强化各类教学实训和评价场所内消防安全治理,按要求设置和管理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定期组织对场地安全达标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陈旧老化的电线、电缆等设施及时进行更新。

  3.危化品管理。加强对实训设施设备中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管理,配齐配足防火、防盗、防爆等设备。

  4.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各类传播渠道,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应急技能,进一步提高机构人员发现问题、整改隐患、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常态化组织安全教育,充分依托区街乡力量,定期开展消防、地震、防爆、应急疏散等演练,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技能。

  (三)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

  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安全生产导向,加强赛事全环节的规范管理,按规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

  1.安全方案。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流程演练和现场模拟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加强对赛场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

  2.消防安全。要根据消防安全规定,合理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

  3.人员安全。要严格参赛选手资质审核,切实保证选手资格符合比赛规定;要制定竞赛操作安全技术措施,开展赛前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提示;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根据职业标准(行业规范)、操作规程要求为相关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4.急救和保险。要在赛场安排专职医疗保障人员,配备医疗急救设施,相关单位要做好参赛选手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安全管理

  (一)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促进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安全工作小组。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牵头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就业促进中心负责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负责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精细管理,切实堵住漏洞,消除盲区死角,守住安全底线。

  (二)协同联动,精准施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与辖区应急、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区、街、乡三级联动,完善重点公共场所安全综合治理,确保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技工院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健康成长。要通过家访、短信、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及时了解思想情绪和行踪动向,严防出现监管空白,防止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危害身心健康事件发生。

  (三)广泛宣传、定期排查。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在教室、实习实训场地、竞赛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校内广播、官网等平台播报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当前要认真落实好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查检视、系统整改”阶段的工作要求,拧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链条,多措并举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技工院校对校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以及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市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于迟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1/t20240112_3534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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