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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征集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京文物〔2024〕1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物督发〔2022〕14号)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导则(试行)〉的通知》(京文物〔2023〕1771号),请你局梳理本辖区范围内保存状况良好、安全责任清晰、文物价值明确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文物建筑,提出第一批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录,经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抄报北京市文物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录包括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文物构成、保存现状、使用面积、保护利用需求、所有人或使用人情况等基本信息及多个角度的现状照片,详见附件样表。

  二、第一批名录不限数量,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名录》加盖公章后反馈市文物局。同时,请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市文物局将定期征集项目。

  三、市文物局会将征集到的项目统一交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文物活化利用服务平台”发布,如你局已有其他发布平台,请告知。

  四、其他产权性质的文物建筑的所有人如有意愿在“北京文物活化利用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合作信息,可联系市文物局或北京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北京市文物局 刘奕锦64067790、18910858386。

  北京产权交易所 白鹭83143142、13466540714; 许青83143019、18612251195。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名录(样表)公报PDF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1/t20240104_3525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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