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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市场化投促十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城区关于推动服务机构助力投资促进若干措施》(西发改文〔2023〕16号)(以下简称“市场化投促十条”)文件精神,按照“提前备案、集中兑现”原则,现面向社会启动2024年度西城区“市场化投促十条”首批政策征集兑现工作。

  一、申报主体

  本次征集兑现适用于所有向西城区引入企业,且最终促成被引入企业在西城区注册并纳税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专门服务机构”)。

  二、重点支持方向

  协助引入符合西城区产业定位的企业,聚力推动西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金融机构、咨询机构、评估机构、认证机构、服务代理机构、商会与协会等,其性质可以是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

  三、申报指南

  每家申报单位可依据事先备案过的被引入企业符合的政策奖励类型进行申报,具体奖励类型如下:

  (一)引荐落户奖

  根据被引入企业注册资本情况给予奖励。自被引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最近一个完整年度,结合被引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情况,给予专门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二)引荐贡献奖

  根据被引入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奖励。自被引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连续两个完整年度,结合被引入企业对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的综合贡献情况,给予专门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三)引荐特别奖

  根据被引入企业类型给予奖励。被引入企业为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总部或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GaWC世界城市名册》企业;中外知名管理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总部;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总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总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额外给予专门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说明

  (一)专门服务机构引入企业应遵循事先备案原则,经事先备案后引入的企业,专门服务机构方可申报奖励。

  (二)服务机构在开展投资促进工作中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的行为,西城区有关部门有权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措施与西城区正在实施的其他奖励政策有交叉的,服务机构可择优选择适用其中之一,不得重复享受。

  (四)若被引入企业自落地起五年内迁出西城区,相关专门服务机构应当退回获得的各项奖励。

  五、申报兑现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兑现材料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月26日17:00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西城区专门服务机构备案表、西城区专门服务机构企业引进台账(备注列需参照本公告第三项申报指南填写申报奖励类型)、被引入企业落地确认函、专门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行政机关下发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被引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申报途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investxicheng@bjxch.gov.cn,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送至西城区发展改革委714办公室(广安门南街2号),联系方式:区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010-83926744、010-83926745。

  六、咨询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10-83926744、010-839267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城区关于推动服务机构助力投资促进若干措施》及其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所有。

  (四)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为企业提供申请策划和报告撰写工作,在此,特别提醒各申报单位注意。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1:西城区专门服务机构备案表附件2:西城区专门服务机构企业引进台账附件3:被引入企业落地确认函附件4:政策一图读懂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4/t20240402_3608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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