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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慈善总会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帮扶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慈善总会

  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帮扶的倡议书

   

  全省各社会组织:

  6月16日入汛以来,我省遭遇多轮强降雨过程,郴州市、湘潭市、岳阳市、怀化市、常德市等地受灾严重。当前,我省抢险救灾形势仍然严峻,群众安置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灾后重建复产等工作刻不容缓。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帮扶的积极作用,有效保障民生底线,现面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积极响应,主动担当。救灾帮扶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恢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职能的生动体现。全省各社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践行初心使命,大力弘扬大爱精神,积极参与救灾帮扶,为保障民生底线贡献力量,树立起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发挥优势,鼎力相助。全省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支持和帮助灾区做好风险排查、安置保障、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受灾地区提供款物支持;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要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道路疏通、防疫消杀等工作;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群众安置、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支持受灾地区企业加快灾后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其他社会组织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力量广泛参与,全力支持救灾帮扶工作。

  ——服从调度,规范有序。各社会组织要加强与受灾地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资源信息共享。要服从当地统一安排调度,确保资金、物资、服务供需对接精准。要坚守法律底线、规矩红线,规范开展救灾和宣传工作。

  请有捐赠意愿的社会组织将捐赠款物交至湖南省慈善总会。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工作安排部署,所筹集的款物将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及时公开捐赠款物的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感谢各社会组织对救灾帮扶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现金捐赠:

  方式一:银行转账

  户   名:湖南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账  号:582057360949

  (捐赠备注请填写:救灾帮扶)

  方式二:现场捐赠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湘民大厦1204室

  联系人:黄宇希

  电   话:0731—84502283

  物资捐赠:

  联系人:宋显达  

  电  话:0731—8450216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湘民大厦1213室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慈善总会

  2024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mzt.hunan.gov.cn/mzt/xxgk/tzgg/202408/t20240811_3342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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