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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慈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做好慈善帮扶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兜牢民生底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动员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慈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做好慈善帮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探索构建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健全公益慈善组织体系,强化慈善力量与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慈善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县级慈善工作力量,打通慈善服务“最后一公里”,初步形成组织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撑体系。通过民政部门推动建、重点行业规范建、工会组织协同建等方式,努力实现“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慈善帮扶”的工作目标,慈善事业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活动专业规范,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服务社会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工作内容

  

  以全面提升慈善工作的覆盖面为目标,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和整合阵地资源的方式,在各级民政部门、企业、学校、医院等行业建立慈善工作联络制度,加强基层慈善工作力量,打造公益慈善服务阵地,广泛开展慈善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活力,有效整合慈善资源,对接慈善需求,发挥慈善作用,精准高效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帮扶工作。

  

  (一)健全慈善服务网络,精准链接慈善救助需求

  

  1.在各级民政部门建。在村(社区)配备专门的慈善信息员,建立慈善资源、群众需求、慈善帮扶“三张清单”,及时发现并向乡镇(街道)报告救助信息,重点做好慈善文化宣传、收集掌握群众困难需求、动员慈善爱心资源、开展慈善帮扶活动等工作;在乡镇(街道)要建立乡镇(街道)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辖区内学校、卫生院、民政干部和村(社区)慈善信息员等为成员的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整理、分析困难群众的多样化救助需求,通过落实救助政策,链接辖区慈善资源,建立社会救助需求和慈善帮扶资源信息台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县(市、区)要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慈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健全表彰激励制度、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收集解决困难群众需求,搭建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与社会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2.在重点行业领域建。教育部门要在学校中的相关部门配备专门的慈善信息员,收集上报困难学生需求,积极链接慈善资源,策划实施慈善项目,做好教育领域的助学帮困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医院中的相关部门配备慈善信息员,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慈善帮扶,做好医疗领域的大病帮扶工作。

  

  3.在各类企业中建。工会部门要把慈善工作作为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重要抓手,在企业工会中配备专门的慈善信息员,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与慈善资源有效衔接为抓手,推动实现困难职工的需求信息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公益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及志愿服务的精准对接。

  

  (二)优化慈善资源供给,不断拓宽慈善参与渠道

  

  1.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成立慈善组织、设立冠名基金和项目、参与捐款捐物、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大力发展各类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文化环保等领域的慈善组织,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培育和壮大基层社区类慈善组织,推动慈善组织向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积极动员引导慈善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设立、优化相关慈善帮扶项目,不断提高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广泛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倡导社会各界以服务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倡导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把参与慈善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通过爱心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慈善信托或基金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中小学生等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互联网募捐、“微心愿”、志愿服务等慈善活动,在单位内部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做好群众身边的慈善工作。

  

  3.发展慈善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协同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做好志愿者注册、培训、服务时长记录、星级评定、激励回馈等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员参与志愿服务,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开展慈善服务的工作力量。

  

  4.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发挥慈善捐赠的社会化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慈善组织依法按章程规定为社会工作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支持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实施公益慈善项目,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众的“物质+服务”精准帮扶。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转型发展为民政服务站,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5.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稳步推动“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推进“指尖公益”“链上公益”。做好大型公益平台互联网募捐活动,支持慈善组织利用公益平台募捐,提升互联网慈善流量和捐赠转化率。鼓励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在网络募捐平台开设慈善网店,增强网络募捐能力。鼓励慈善组织依托网络募捐平台开设乡村振兴等慈善捐赠专区,开展线上慈善义卖、义拍、义演、直播带货等。支持开发网络公益项目和公益产品。

  

  (三)建设慈善服务阵地,推动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对接

  

  1.搭建慈善服务阵地。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学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服务阵地,采取延展、嵌入、嫁接等方式,进行组织架构、制度机制、功能定位、空间丰富等方面的建设,探索打造集“慈善帮扶、公益服务、社会工作、文化宣传、互助互济”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慈善服务平台。

  

  2.积极推进社区慈善。以社会化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慈善超市建设。广泛设立慈善捐赠站(点),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慈善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捐赠家庭闲置可用物品。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道、慈善乡村、慈善学校、慈善公园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积极构建可感、可知、可参与、可体验的慈善空间。

  

  3.推进福彩公益驿站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驿站的公益属性,依托公益驿站遍布城乡、点多面广的优势,不断丰富彩票销售、公益活动、便民服务、临时救助为一体的功能,在福彩公益驿站中向社会提供更多类型便民服务和人文关怀,打造全面开展常态化公益便民服务的“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抓好慈善是本职、不抓慈善是失职、抓不好慈善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研究慈善政策,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以加强慈善组织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做好慈善帮扶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收集和资源配置的能力,推动慈善事业紧紧围绕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增强慈善事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社会工作、教育、卫健、工会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促进资源整合、阵地共用、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慈善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基础上,推动以党委、政府名义建立慈善工作定期联络联系机制,通过召开慈善工作会议、成立慈善工作机构、设立慈善工作联络员等形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

  

  (三)推进信息共享。结合“智慧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广泛链接辖区内外资源,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实现慈善捐赠数据实时统计、权威发布。完善慈善救助体制机制,畅通慈善供需对接渠道,整合志愿服务力量,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慈善活动精准发力,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慈善服务需求。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市民政部门要注重发掘、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转化为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要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省民政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陕西省民政厅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总工会

  

  2024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mzt.shaanxi.gov.cn/html/zx/tzgg/202408/33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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