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帮助解决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特制定《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传统美德。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回应袁家军书记在主题教育中关于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为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我局结合实际,出台《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我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二、目标任务

  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进一步帮助解决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适用对象

  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起,至老年人死亡当月止。

  四、主要措施

  《通知》共六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发放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起,至老年人死亡当月止。

  (二)关于发放标准。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老年人数量逐步落实高龄津贴政策、确定发放标准,并适时调整。

  (三)关于资金安排。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发放高龄津贴所需资金以区县为责任主体并组织实施。

  (四)关于发放程序。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

  (五)关于工作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基础管理;三是加强舆论宣传。

  五、核心政策问答

  1.问:发放的对象是哪些?答: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

  2.问:需要老年人主动申请吗?答: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

  3.问:全市是统一标准发放吗?答: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老年人数量逐步落实高龄津贴政策、确定发放标准,并适时调整。

  4.问:通过什么方式发放?答:原则上应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渠道发放到本人的银行卡,鼓励补贴对象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作为其“一卡通”账户。

  5.问:政策执行时限?答:自文件下发之日起长期执行。

  六、专家视角

  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伟表示,《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制定依据充分,聚焦老年人切身利益,措施可行,有利于增强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mzj.cq.gov.cn/zwgk_218/zfxxgkml/zcjd/wzjd/202404/t20240429_1316855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