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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11月20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交流。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刘新利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视察新疆,专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的关心关怀。《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书从总论、救助、养老、儿童、慈善、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基层治理、区划地名等方面分专题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记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治理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支部)集中领学、领导宣讲带学、强化认识自学、讨论交流促学等方式,带着信念、带着感情、带着使命,精研细读、深思细悟,学出使命担当、培塑为民情怀、锻造过硬本领,汇聚起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会议要求,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职责定位、宗旨使命、目标方向、着力重点、发展动力、条件保障,确保民政事业正确发展方向。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使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自治区民政事业开创新局面。要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养老服务处处长黄春晓表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重要论述,始终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更新养老工作观念,创新养老工作形式,改进养老监管手段,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党和政府关于老年人工作的政策指示落地落实,让‘幸福美满’成为每位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现实。”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1月视察军门社区时,对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作出了“三个如何”重要指示,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入探索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强力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规范化、优质化、均衡化,提升城乡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新疆奠定坚实的基层基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祖丽比亚·依沙克说。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2/202311/b45655da77554cefb220e9c650158c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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