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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规〔2023〕2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规范全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2023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21〕52号)予以废止。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2023年版).docx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xxgk/zcwj/t17520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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