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陕西渭南商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民执罚字〔2023〕第009号 |
处罚名称: |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陕西渭南商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
处罚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市陕西渭南商会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310000MJ4900398N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何福社 |
处罚结果: | 处罚完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当前状态: |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1/1672b5ecd8314ab197a195c0e19029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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