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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23〕第007号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夏禹文化艺术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100000729620817):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我局2022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民执告字〔2023〕第02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地址:新华路272弄10号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宋超豪 、丁慧 电话:021-63215555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5/c01c4be581db43c78c15d1ef39596e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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