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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河源市聚焦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执法典型案例:

  1、2023年3月24日,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建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对负责人蓝某处2千元罚款。

  2、2023年4月20日,和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塑料制品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进行上岗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6千元罚款。

  3、2023年2月24日,东源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实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进行上岗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

  东源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4、2023年7月25日,源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木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进行上岗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

  源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6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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