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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晋老龄办发〔2024〕1号

   

  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及基层老年人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全国“敬老月”活动部署,现将我省开展2024年“敬老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协调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走访慰问老年人,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百岁、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及基层老年人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帮助广大老年人共享数字红利。

  (二)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重要契机,鼓励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举办老年人健身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度假类产品。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三)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面向全省开展线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宣传普及涉老法律法规和金融保险知识。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广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和“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山西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公益云讲堂,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鼓励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推进老年阅读工作。协调推动新闻媒体在重阳节前后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汇聚力量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部署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敬老月”活动。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临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要牵头承办好在侯马市举办的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避免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及基层老年人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敬老月”活动,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及活动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联系人:张书毓

  联系电话:0351-6387363

  电子邮箱:sxsmztllgzc@163.com

   

   

  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tzgg/202409/t20240925_9660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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