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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2022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局

  

  

  各宣传文化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和2022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以及申报样表,请各宣传文化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022年起,退税审核表不再使用单机版软件,请各企业登陆“一般增值税退税管理系统”(http://tuishui.mof.gov.cn)进行网上填报。登陆系统后,请仔细核对并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确保企业名称、退税开户行、退税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该系统技术支持,请联系北京中科达奥软件有限公司(010-68552701,1381183492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通知

  2.2022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

  3.2022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样表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2023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cbj.sh.gov.cn/html/tzgg1/2023/06/25/17e41377-443c-4fe0-847d-4b4d0a5fde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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