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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察环节综治工作 助推平安天津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天津是首都的东大门、护城河,是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首责必在我。“天津卫”这个特殊位置赋予检察机关艰巨的责任,必须以敢于担当的勇气肩负起维护平安天津建设的重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正是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关系人民安居乐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于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提升平安天津建设水平,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一、深刻认识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

  中央和市委提出了新要求。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源头治理、关口前移,抓细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检察机关面临着新挑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下,在诉讼证据、人权保护、司法公平公正等方面都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在建设平安天津中不仅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而且要准确贯彻落实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在办案中不仅要重实体,还要重程序;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保护人权;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要加强诉讼监督,还要自觉接受监督。这对检察机关每一名干警都是考验和挑战。作为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努力把工作做实做好,切实取得工作成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天津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乃至全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建。作为检察机关,一是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二审监督等检察职能,以凌厉的攻势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破坏活动,严惩暴恐犯罪和制作传播音视频犯罪,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政治、政权和制度安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二是要不断加强诉讼监督。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重要的职责在于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办案履行好诉讼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执法司法不公和违法的问题,对于执法司法腐败问题,要坚决立案侦查。

  三、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化解诉讼矛盾,维护司法权威

  依法公正处理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既为群众排忧解难,又维护国家司法权威。要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避免单纯办案,着眼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历史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案结事了”。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延伸职能,通过刑事和解、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法治宣讲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一是做好民事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继续加大调解、和解的工作力度并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注重化解矛盾,在服务群众、服判息诉、化解矛盾上用功用力。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加强控申信访窗口建设,慎重对待每起案件、每名当事人,精心准备、耐心接待、准确解答,以亲民、惠民、为民的情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检缠访缠诉信访工作,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支持并做好律师依法执业申诉、控告的审查办理工作。加强举报管理工作,着力推动实施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实际应用,切实增强信访安全风险防范。三是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继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加强与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协作,形成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刑事案件审查办理的工作模式。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

  四、加强自身监督,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对于检察机关自身的司法办案要加强自我监督的力度,发挥内部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断规范检察司法办案行为。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制定科学评价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考评工作办法,对其履行职责、规范司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责任细化,通过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二是强化案件管理,确保司法规范。坚持精细化办案的监督理念,制定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抓住各个重要节点,扩大审核范围,加强审核力度,提升监管效果。三是加强内部制约,提高司法水平。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制约,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在绩效考核和干部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完善严密制度机制,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四是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探索公开新的法律文书类型,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司法。用好内外媒体网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邀请社会第三方人员参与庭审,全面推行各业务环节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五、强化大局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许多社会矛盾尤其是诉讼矛盾的产生,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不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在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中,自觉地担当起宣传法治的重要职责。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采取法治宣讲、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检察官热线等,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团队深入到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积极送法上门,提供法律支持,做好法律服务。搞好“法治宣传日”和“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不定期设点进行法治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切切实实帮助群众解疑释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fycstww0742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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