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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执行护航“六稳”“六保”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2020年12月30日,津南区法院召开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议聚焦“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推进、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及理念贯彻情况,并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津南区法院不断推进执行队伍建设,完善立审执一体化、执行专业化、风险防控全面化、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执行宣传多样化等机制。在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两限一拘”措施,善打惩戒“组合拳”,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并重,持续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树立法院执行权威,形成司法执行威慑,营造良好执行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六稳”“六保”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自2020年9月起,该院全力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截至去年年底,共整改完毕涉土地违法案件397件,面积244.7万平方米;办理涉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51件,执行到位金额113.52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办理涉职务犯罪刑事财产执行案件20件,执行到位金额1093.2万元。

  同时,做到涉民生执行案件“应结尽结”,开展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活动,共发放救助款48.38万元;确保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554.99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还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涉及施工合同纠纷、仲裁纠纷、附带民事赔偿、经纪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涵盖工程建设、劳动务工、新兴媒体、扫黑除恶等多个民生领域。

  企业面临混改

  法院助力执行

  2020年7月24日,本市某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天津某建设工程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阶段工程款8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以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津南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该公司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人申请,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同年8月,被执行人向津南区法院提出申请,表示该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目前经营困难,公司正在进行混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限高”措施不能正常出行,公司经营活动更加困难,请求法院解除“限高”措施。

  考虑到被执行人存在的实际困难,该案承办人立即联系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多次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就申请执行的800万元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其中200万元已履行完毕),并对存在施工合同关系的另外6个工程项目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开启“绿色通道”

  快执快结解民忧

  2020年11月,该院受理了夏某某、张某某申请执行本市某饭店仲裁纠纷案件,两案申请执行金额分别为4157元和2070元。

  立案后,法官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根据申请人提供地址对被执行人处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饭店所在地理位置较好,并且正在转让。

  法官与饭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告知其在涉及执行案件的情况下,饭店转让亦会受到影响。经法官释法明理,饭店负责人主动将款项汇入法院账户。款项汇入后,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

  两名申请人系夫妻,一人在甘肃老家照顾家人,一人在外地务工,不能来津领取执行款。为方便当事人,法官决定为其办理网络转账,由申请人邮寄领款手续。最终,两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两名申请人均为外来务工人员,此次申请的执行款项为其家庭疫情期间主要收入,拖欠工资对当事人生活影响较大。津南区法院为涉民生案件开启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执行,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10天时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兑现。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iznctkf0086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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