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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示范诉讼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近日,蓟州区法院陆续收到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均来自蓟州某新建小区。该小区业主在验房时发现,购买的房屋与开发商前期推销时的宣传册、样板间以及销售人员所描述的房屋情况不符,于是拒收房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考虑到案件涉及面广,房地产企业存在发展困境,结合原告业主的期盼,法院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示范诉讼”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前期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着手对已进入诉讼的15起案件作出依法裁判。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查看房屋情况,与业主进行深入细致沟通,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诉讼产生的原因、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等。

  经反复调查研究,承办法官作出谨慎公正的判决。办案过程中,业主们感受到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态度,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自发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部分案件的成功审结,为其他业主与涉案公司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随后,蓟州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又多次组织业主代表、诉讼代理人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和诉讼风险,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最大限度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共促成诉前和解181户,诉讼调解13户。事后,开发商也为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案件的成功调解,获得了原告、被告双方肯定。蓟州区法院采取“诉前调解+示范诉讼”的方式,对已经涉诉或潜在的诉讼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加强引导,推动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诉前和解、院外化解。同时,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升群众理性维权意识和企业纠纷化解能力,引导建立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ftpnny0071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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