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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融资租赁合同及保理合同重点法律条文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日前,在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楼,数十人围坐在一起,时而安静陈述,仔细推敲;时而旁征博引,侃侃而谈;时而表情凝重,激烈争论……这是市高院第四次民法典法官沙龙研讨合同编中融资租赁合同及保理合同重点法律条文的现场。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法官沙龙除来自天津三级法院的26名法官外,还邀请了天津租赁协会秘书长陈宗彦、天津保理协会秘书长张彤、天津保理协会法律顾问郭强、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中心联席总经理李玉友参加研讨。据法官沙龙的主持人、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文艳介绍,融资租赁保理行业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司法规范和引领,民法典的实施将对整个行业带来很大影响,行业代表参与研讨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司法审判与行业需求的紧密结合。

  在沙龙现场,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阿侠通过对法条逐条研读的方式讲解了保理合同章的相关内容。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中心法庭法官陶俊从章节结构体系入手,和大家分享了他对融资租赁要点问题的思考;融资租赁行业代表李玉友介绍了民法典及融资租赁监管新规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的影响及行业发展的新趋势、面临的困难和应对之策。

  在自由讨论阶段,参与人畅所欲言,气氛热烈。李玉友表示,民法典和融资租赁监管新规对于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将严格按照新的规定调整完善自身业务流程,希望法院在案件审判中关注法律适用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荆媛媛表示,保理行业是一个发展中的行业,民法典对其的规定偏重概念性,对法条的理解和适用还要尊重行业惯例。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法官准确运用民法典进行审判的能力,确保全市法院系统在案件审理执行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市高院除了持续举办民法典法官沙龙系列活动外,还及时为法官配备民法典、购置参考书,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在《天津审判》《法官学苑》开辟“民法典研究”专栏,营造法官精研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fztj/tjcaw-iivhuipp64024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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