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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自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齐齐哈尔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门店,以本人名下在本省登记上牌(或领取通行识别码)的旧车(含电池),换购新电动自行车,且旧车登记上牌时间在2024年9月20日(含当日)之前的,将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商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可享受补贴1次,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届时,消费者将旧车送达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门店现场,由销售企业核验旧车手续并代收车辆,同时登记好相关信息,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登记表》。包括身份证、电动自行车车牌、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等信息。消费者提供相关要件后,使用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专用POS机付款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即可享受政府换新补贴。

  齐齐哈尔市目前已有22家门店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与政府消费券补贴政策不重复享用;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09/c00_31771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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