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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老年人福祉 山西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发布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各地可对享受有偿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制定《山西省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有关部门推动助餐站点建设,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及社区食堂作为助餐服务站点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发挥互联网平台、商贸物流企业等作用,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建制村)设置集中“配送点”。

  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有偿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

  开展社区便民服务

  全省深入开展“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创建,引导老年日用产品店合理布局,鼓励商场、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功能。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建立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优先配套建设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推动物流配送、智能快递柜、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

  支持社区(建制村)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机构。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居家社区(建制村)养老服务”模式。

  优化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能力建设,稳步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将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重点为失能、失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日间康复、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支持开展老年康复评定、康复指导、康复随访等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

  完善养老照护服务

  各地对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资源共享,建立居家、社区(行政村)、机构养老之间的服务转介衔接机制。

  丰富老年文体服务

  以国家开放大学山西分部(山西老年开放大学)为依托,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打造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山西全民终身学习在线”平台,扩展老年教育资源库。鼓励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制作播出面向老年群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短视频等作品,采取多种方式治理电视操作复杂问题。组织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赛事活动,支持体育场所错峰使用。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mtgz/202409/t20240923_9659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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