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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向善依法兴善(十)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按:9月5日,是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为宣传慈善典型,展示慈善成果,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的浓厚氛围,省民政厅将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直观展现各地慈善事业发展成就。

  


池州:六点同步发力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池州市在慈善工作方面持续加力,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踊跃投身公益慈善事业。2024年以来,全市共募集慈善款物1314.79万元,受益群众达140万人次。

  一、盘活慈善资源。指导开通“池州慈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成功打通慈善捐赠线上服务渠道。规范发展慈善组织8家,设立“老年助餐基金”“困难大病患者医疗救助基金”“青年企业家商会基金”等专项基金20支,基金总量达400余万元。同时,依托省外池州商会等社会力量,组建2家慈善工作联络站,动员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省外池州籍成功人士、企业家及其他慈善力量,通过冠名基金、建立企业基金会、与市慈善组织合作(认领慈善项目)等方式,积极参与池州慈善事业建设。

  二、谋实慈善项目。统筹慈善资源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多领域工作,开展项目谋划培训120余场次,精心策划 “‘池’善助医”“‘池’善相伴”“‘池’善暖心保” 等公益项目542个。依托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发布 “扶贫济困”“安老扶幼”“恤病助残”项目320个。推出关爱独居高龄老人“孝老敬老”项目、关爱困境儿童“爱心点亮童行”项目、关爱残疾人“筑爱助残共享阳光”项目、帮扶困境家庭“星语心愿”项目、关爱留守儿童“曙光计划”项目等53个慈善微项目。

  三、培育慈善品牌。大力培育慈善品牌,运用慈善力量打造“未你而来・守护明天”“雷锋超市”“蓝天爱心助学”“种下一颗幸福树”等多个池州慈善品牌,强化品牌规范引领作用,推进慈善工作。大力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市慈善协会、市九华山公益基金会等2家慈善组织获评5A级全市性社会组织,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3家慈善组织获评3A级全市性社会组织,2家慈善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家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组织开展慈善表彰活动,2021年举办首届“池州慈善奖”,评选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4家,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2家,最具影响力公益组织2家,最具爱心捐赠个人3人。推荐5人获得安徽省慈善奖、1人入选中华慈善奖。通过对“中华慈善奖”“安徽慈善奖”和“池州慈善奖”获奖者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慈善法律法规和慈善文化知识的介绍,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四、发展慈善基金。引导多元爱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慈善事业,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线上利用互联网募捐平台宣传推广优秀慈善项目,线下动员爱心企业、驻地单位、乡贤能人捐款捐物。规范社区(村)慈善基金使用范围,重点策划实施基层群众关注度高、迫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项目,快速解决村(居)民急难愁盼的小事、急事、难事。目前,全市设立社区(村)慈善基金574支,覆盖率达84.04%。全市社区(村)慈善基金共开展慈善项目542个,累计筹集善款404万元,惠及群众11万人次。街(镇)、社区(村)、慈善组织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前端需求评估、中端过程监督、末端绩效评价。

  五、开展慈善宣传。在民政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立慈善专栏,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结合“中华慈善日”“安徽慈善宣传周” 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城市地标、公共交通等载体,大力传播慈善理念,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用好慈善款物。强化对慈善组织、慈善基金监管,开展全市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将慈善资源更多地投向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等民生领域,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慈善活动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推动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促进。提高慈善可及性,改进慈善服务的分布网络,确保慈善资源能够覆盖到社会边缘群体。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确保慈善资源被合理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sxdt/12248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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