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上海市民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公告2024年第29号

发布时间:2024-09-08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楚天书画院、上海海尚音乐艺术中心、上海香梅旗袍文化创意促进中心、上海移动互联网应用促进中心、上海新世纪企业贸易服务中心、上海市中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促进中心、上海橘子树传统文化交流中心、上海香梅画院、上海市春晖青少年台球俱乐部、上海市中小企业理财促进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世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上海申体体育俱乐部、上海我加壹公益服务中心、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等16家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被确定为2023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因《责令整改通知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上述单位在送达后三个月内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及时与本机关联系,报送整改报告。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附件:

  《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40906/ff1b57c1a61e4af8be6c0dca43f29e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