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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一黄金店343.4克黄金被盗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拉萨一黄金店 343.4克黄金被盗

  张某主动投案自首

  金店一般来说是最为注重安全防范的地方,除了遍布每个角落的监控,还有严格的盘点和交接班制度,但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拉萨一金店内343.4克黄金被盗,拉萨公安迅速高效行动,犯罪嫌疑人自首。

  “警察同志,我店内3条黄金手链和1条黄金项链不见了,总价值196520元。”8月14日16时许,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某黄金专卖店总经理王先生(化名)报警称。

  接警后,刑警支队侦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该黄金专卖店内门窗和存放黄金首饰的保险柜均没有明显撬动痕迹,黄金专卖店方反映保险柜钥匙平时由主管张某(化名)保管。侦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4日,嫌疑人张某主动前往刑警支队投案自首。

  经民警查实:今年1月至7月期间,嫌疑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趁其他工作人员不注意时,先后4次盗窃店内343.4克黄金(3条黄金手链和1条黄金项链,总价值196520元),并倒卖的犯罪事实。

  经民警进一步深挖,另查实:8月13日,嫌疑人张某以收购黄金为由,从同事达某处骗取资金40000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追回被盗黄金250.88克,剩余黄金由张某现金赔偿。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案件,坚持零容忍、快侦破、快挽损,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商家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好在店里安装监控录像等安防设备。要妥善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一旦发生被盗案件,应第一时间报警,为公安机关破案追赃提供有利时间。


原文链接:http://www.xizang.gov.cn/xwzx_406/dsdt/202409/t20240904_434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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