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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构建“银龄医师”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行动计划》提出,聚焦当前云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问题,重点围绕薪酬待遇、生活保障、工作平台、经费支持、荣誉授予等,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银龄医师”保障体系,吸引省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云南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鼓励各地深入挖掘利用自身优势,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行动计划》要求,加大“银龄医师”引进力度,从分层分类引进“银龄医师”、发挥优势引进“银龄医师”、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权、搭建高效招引平台4个方面,加强宣介招引。

  《行动计划》明确,完善“银龄医师”引进保障政策,增强对“银龄医师”的吸引力。一是在待遇保障方面,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用人单位对国家级、省级人才可分别按照不高于每人每年10万元、6万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制定灵活多样的薪酬制度,“银龄医师”保障经费不计入医院绩效总量。二是在生活保障方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人才待遇政策,鼓励旅游地区吸引“银龄医师”边执业、边养老、边旅游,以定期体检、疗养和购买保险等方式落实健康服务。三是在工作保障方面,允许“银龄医师”在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合法收益,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平移。四是在经费保障方面,省级财政按照不高于每人每年5万元择优给予工作补助,各地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给予相关经费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zwgk/zcjd/dwjd/202409/t20240904_304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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