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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全面落实规范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开学提醒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安全。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力保障“课前到书”,部分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汛期受灾学校恢复建设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平稳有序开展。同时,各地各校要做好假期和开学的衔接,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学校要为学生设置不低于一周的适应期,做好手机管理、作业检查的适应衔接,让学生尤其是新生循序渐进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要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开学后一个月内要集中开展适应教育,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要求,强化儿童探索性、体验式学习。

  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家校沟通和关心关爱,确保关爱和监管不缺位。各地各校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上好第一堂思政引领课,在“开学第一课”中融入爱国主义、劳动、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全区中小学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学期。

  此外,通知还要求,新学期开始后,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规范管理各项要求,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围绕校内提质减负要求,切实减轻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各盟市要深入落实教育部“规范管理年”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08/t20240829_2565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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