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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本次补贴不限品牌、不限区域、没有名额限制,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多种渠道申领。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领;电脑端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时间先后要求。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进行申领。

  家电家居补贴政策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是: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待发布)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hdjl/msgq/202408/t20240828_30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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