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关于开展2024年“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 大学新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拓展省委“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024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在全省开展“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以及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及人数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一次性资助今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本省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4000名,每人资助5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受资助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省城市及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新生。

  

  (二)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三)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被录取的全部大学新生。

  

  (四)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资助申请表》(附件2)可在陕西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和陕西福彩网下载。

  

  (二)乡镇(街办)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

  

  (三)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对上报的资助对象审定后,将《资助申请表》(附件2)、《申请汇总表》(附件3)上报省民政厅。

  

  五、活动要求

  

  (一)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举办“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启动仪式。

  

  (二)为做好困难群众兜底解忧工作,今年资助对象应优先考虑各县(区)遭遇洪涝灾害及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及时拨付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确保将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四)各地在审查资助对象时要严格把关,严禁优亲厚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的困难家庭学生得到资助。

  

  (五)各地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小范围的现场慰问,充分利用此次助学活动契机,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使资助活动广为周知。

  

  (六)各县级民政部门要在发放资助金后及时填写《资助发放登记表》(附件4),报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政厅备案。

  

  附件:1.“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名额分配表.doc

  

   2.“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申请表.doc

  

   3.“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申请汇总表.doc

  

   4.“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资助发放登记表.doc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8月7日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 吴 婷:029-68742256

  

  省财政厅 孙光焱:029-68936310

  

  


原文链接:http://mzt.shaanxi.gov.cn/html/zx/tzgg/202408/337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