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要求,经全省民政系统各级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推荐、全国民政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我省正式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有关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23日前向省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0351-6387179
邮箱:sxmztrsjyc@163.com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9号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1.推荐对象名单
山西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tzgg/202408/t20240819_9636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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