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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吉林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位推动,顶层设计施工全面发力。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府院联动会议,推动府院联动机制逐步完善、重点领域联动持续深化,全省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积极推进政府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政府领导班子学法4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在第二周期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辽源市被评为国家级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等3个项目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构建“四处一室”大督查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建设,建立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清单330项,细化目标任务736项、落实举措1398条项,我省的经验做法被国办在全国推广。

  (二)突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将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列入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制定出台《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编制形成《2022年度吉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年省本级合法性审查法律事务275件,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185份,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省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956件。支持纪委监委、审计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执法司法领域中简单执法、选择执法、徇私枉法,诚信建设中毁约违约、失信失责,以及窗口服务单位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7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4人。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46个。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力度,收到检察建议2704件,采纳2700件。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直达”专栏和“吉事办”移动端面,向企业群众推送优惠政策及核心条款。

  (三)良法善治,制度牵引作用充分发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省内各级地方立法工作,全年省本级制定修改废止《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吉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25部,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法规20部。全年接收市(州)、省直部门备案政府规章3部,规范性文件85件。对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现行有效文件和失效文件进行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四)简政惠民,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活动,推动解决办事难、违规收费等8个方面126个问题。动态调整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省直部门新增21项、取消3项、调整21项行政权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监管行政许可重点领域推行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各地各部门认领行政许可事项664项,确定地方性法规自设行政许可事项18项。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印发《吉林省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指引》,99%的市场主体适用简易注销,极大便利了市场主体退出。全面落实裁执分离,全省非金钱非诉执行裁执分离率达到100%。

  (五)宽严相济,行政执法效能显著增强。编制了《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推动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编制《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出56项符合乡镇(街道)实际的行政处罚事项,确保对乡镇(街道)放权赋能工作落地见效。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进一步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推行行政检查“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新模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由“经验”管理向“数据”管理转变。

  (六)解忧纾困,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有效。出台《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全省各级化解中心受理诉前行政争议1458件,化解1159件,化解率79.49%,同比提升11.61个百分点。涉诉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指标持续得到优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2019年的21.1%提升到2022年的100%,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4.8%下降至21.1%。开展涉企行政处罚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1605件,位于全国首位,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151件,位于全国前列。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省长公开电话、省长信箱等平台,创设《民声摘报》直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典型民生问题,2022年受理群众诉求38.5万条,从源头上解民忧、纾民怨、化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信访矛盾纠纷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第一时间介入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203件。

  (七)厚积薄发,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增速。完成“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大数据平台三期建设。将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有效融合,建成“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了推送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打造统一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总入口、掌上办事总门户。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在全省跨地区、跨部门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共享免提交。贯通省市县乡村、联通全省部门(单位)的全省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经建成,我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活跃度保持全国领先。

  (八)树本培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三定”规定调整方案,切实厘清网信办、政数局等部门职责边界。印发《吉林省万名人才专项编制保障工程实施意见》,市县人才编制池实现全覆盖,储备专项编制1万余名,为基层引进人才积蓄“源头活水”。专题研究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动对接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向人大常委会汇报21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81项、省政协提案513项,得到广泛认可。修订印发了《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修订了《吉林省粮食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领域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宪法七进”主题活动和15项专项活动,全省共开展宪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充分运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普法宣传链接10万余条(次)。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尽管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基层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比较薄弱,少数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还缺乏力度;部分行政机关未能依法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实践中履行效果不好;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综合执法配套措施有待完善;土地资源、城建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纠错的比例偏高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按照《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完善具有吉林特色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研究新兴领域立法。三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四张清单”执行力度,有效发挥长春智慧法务区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提升应诉能力,规范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范围,加强应诉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胜诉率。五是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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