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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扎实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安排,河南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聚焦目标任务,高起点谋划部署。河南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推进会,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洛阳、安阳、焦作、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第一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地区,同时鼓励非试点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制定印发《河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关于司法协理员职责定位、准入条件、管理考核等重点问题,确保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聚焦制度保障,高规格推动实施。洛阳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抓住这次改革契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洛阳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动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洛阳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7个试点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司法所配备司法协理员。信阳市司法局积极协调、争取支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中择优选任司法协理员。新县司法局积极推动县委编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区、街道)司法所工作力量的通知》。三门峡市司法局推动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三门峡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源示范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重点难点,高标准充实队伍。信阳市、焦作市、洛阳市等地通过统筹使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编、推动社区矫正社工和聘用人员转任,以及新招聘录用等方式,为司法所配备司法协理员。截至目前,全省已配备到位司法协理员124名。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司法厅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动态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有效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积极将实践经验转化成为制度成果,切实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努力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为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8-15/3050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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