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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京人社发〔2024〕3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2024年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4/t20240417_3620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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