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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4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动员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高龄、独居、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引导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反诈防骗、金融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引导老年群体参与基层治理、文教卫生、乡村振兴等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站)、老年大学、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老年群众喜爱的文化惠民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举办老年人健康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各影院、各艺术团体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提供影视播放或文艺节目,推动各影院、各艺术团体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依托广西生态资源和长寿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旅游服务。将残疾老年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残疾老年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三)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聚焦老年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做好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持续开展打击涉老领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以及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反诈防骗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以及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知识、技术和方法。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科学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不断丰富的阅读需求。协调推动新闻媒体在重阳节前后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工作引导、活动示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敬老月”活动,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坚持灵活性和实效性相结合,着力在活动内容、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上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请各地以市为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余昌榕,0771-2441568。

  工作邮箱:llgzc@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tz/t18847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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