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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办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74号提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长幼及乡镇低收入户牙科保障的建议》(2023217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1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12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四类人员,其中民政部门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并共享给相关专项救助部门实施救助帮扶。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低保对象57.24万人、特困人员6.7万人、低保边缘家庭20.07万人。

  根据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民政部门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并负责基本生活救助,卫健、医保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项社会救助。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医保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管理工作并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民政部门建立相应的人员信息库并于每月15日前将动态认定核准的救助对象名单发送同级医保部门。下一步,若相关部门出台低收入家庭申请牙科补助政策,民政部门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将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校验、动态维护,及时向医保部门推送对象数据。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吴艺林(社会救助处)

  联系电话:0591-87663982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zcfg/gfxwj/202304/t20230406_61451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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