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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根据人社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民政厅人事处

  传真号码:0591-87676221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号码:0591-87821785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tzgg/202408/t20240815_6502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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