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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魏素娟、林艺 来源: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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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广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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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杨淼鑫到会指导,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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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红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之魂,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违纪违法降下来、把审判质效提上去。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把党的“六大纪律”作为司法审判的“办案铁律”,切实把严明的纪律落实到审判管理中,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要持续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以管住“案”促推管住“人”、治好“院”,不断健全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审判责任体系,持续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肃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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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要落实好“严管厚爱”理念,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态势力量常在,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要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院庭领导作为“关键少数”,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深入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构筑廉政“闭环链”,织牢机关“廉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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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中层正职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各部门廉政督察员;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纪检监察组组长、督察室主任,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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