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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关于遴选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我厅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对2024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请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按要求报名参加遴选并提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民政厅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二)代理服务范围:陕西省民政厅2024年度需要通过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项目。

  

  二、资格要求

  

  参与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完成了名录登记。

  

  6.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

  

  8.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数。原则上代理机构应至少拥有5名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其他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近三年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近三年代理服务项目无审计问题。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机构及其现任法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三、服务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招标代理服务、依法保存采购档案等,在确保采购项目合法合规开展的前提下,提高采购代理服务效率。

  

  四、服务要求

  

  在采购代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流程提供代理服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发生任何投标人投诉应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质效低或发现疑点等情况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代理服务资格。

  

  (一)对于5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2名有招标代理经验的经办人员负责。

  

  (二)报告采购全过程有关情况,能积极专业答复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业务咨询;对公告发布、质疑投诉等情况能及时、专业、顺利衔接处理。

  

  (三)在符合政策规定下,能提高服务质效,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四)在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廉洁自律。

  

  (五)根据需要,能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服务。

  

  (六)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质效低、发现审计疑点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程序更换机构。

  

  (七)服务期间,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应更换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如需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并保障不影响代理服务质量和项目实施进度。

  

  五、支付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不得在此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评审办法及确定成交单位

  

  详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七、遴选报名及响应文件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8:00。

  

  遴选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机构数量另行公告,请报名机构持续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资料和方式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代表人前来报名,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证明材料,如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纪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除以上报名资料外,请勿发送其他内容。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使用代理机构报名人邮箱发至1069502428@qq.com(邮件主题栏注明机构名称,邮件内容栏注明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具体地址)。

  

  注:报名电话请保持畅通,对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机构,我厅将电话通知确认。

  

  (三)遴选评审资料

  

  报名成功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遴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报名人邮箱。

  

  遴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四)其他要求

  

  所有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逾期未报名、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未按时到达遴选现场、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机构,视同放弃。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9-63917499)

  

  陕西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mzt.shaanxi.gov.cn/html/zx/tzgg/202408/33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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