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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4)是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在山西省范围内负责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已满五年,根据《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残疾人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推荐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符合《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以下职务:省级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务;市级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县级部门人员应当具有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当是民政领域的技术专家;在民政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二级调研员以上职务;熟悉标委会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六)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标委会同时担任委员,且符合《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七)委员及委员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

  (二)推荐的委员填写《山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及《学习工作经历》(见附件1、2),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标委会担任委员。

  (三)请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包括:委员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另附二寸彩色红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承担单位。同时须将电子文档(PDF、Word版)发送至秘书处承担单位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二届标委会组建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六)委员征集截止2024年8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0号人口大厦1513办公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连嘉琪

  电    话:0351-3044388

  电子邮箱:sxstc04@126.com

   

  附件:1.山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学习工作经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 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tzgg/202407/t20240731_9621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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