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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毕节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号)、《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高2024年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毕民通〔2024〕8号)精神,现将毕节市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向社会公告如下:

  从2024年4月1日起,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900元/月,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4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毕节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18_85129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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