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4〕第003号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华侨历史学会(统一社会信用码:513100005017743381):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1年度、2022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年度检查,属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3〕第026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网络申请复议渠道参见:https://sfj.sh.gov.cn/2020xzfyfw_xzfybszn/20201028/dce15b8a8ea947b18af1ecf5d1bdc9c1.html);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地址:长宁区新华路272弄10号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人:李经电话:021-62086581转1028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40321/0c82a06d34ed43dc8356bbf5faf5bb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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