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公告〔2023〕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doc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1月3日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3298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